請記住:要想生個健康的孩子,就不要近親結婚!可是有人認為:近親結婚,親上加親,這不什么不好呢?
請看一系列嚴酷的事實:
在厄瓜多爾馬亞遜居住著與世隔的阿烏卡人,由于他們只能在親內結婚,各種先天不足、矮子、多指(趾)畸形到處可見,造成種族退化,瀕于滅絕。
在中非的熱帶森林里,生活著十幾萬俾格米人,他們身材矮小,體弱多病,被稱為“小人國”。醫(yī)學家們發(fā)現(xiàn),他們的體內缺少一種胰島素的生長基因I,而缺乏這種基因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俾格米人至今仍保持著原始落后的近親結婚的習俗。
在我國云南境內的少數(shù)民族基諾族有許多村落,由于近親通婚,人口一直不蕃,歷史上曾相當聞名的少妞上塞,如今卻只留下一座空空的宅墓。
據世界衛(wèi)生組織調查,近親結婚患智力低下、先天性畸形和遺傳性疾病的發(fā)生率,要比非近親結婚子女高150倍,新生兒死亡率也高3倍多。
在日本,白化病患者的父母95%是近親結婚,癡呆患者的父母85%是近親結婚。在以色列,有人調查了904個精神發(fā)育遲緩患者的家庭,其中75%患者的父母是近親結婚。
為什么近親婚配的子女容易患遺傳病呢?我們知道,每個“健康”人身上都有可能帶有幾個隱性的致病基因,只有當父母都有共同的“致病基因”,并且“相會”時,后代才有所表現(xiàn),即明顯發(fā)病。在一般的婚配關系中,這種“相會”極為少見;而在近親結婚的夫婦中,這種“相會”則明顯增加,因為他們的血緣關系很近,來自相同的祖輩,共同的基因較多。
自然界中,自花授粉的植物往往是一代不如一代,常常被淘汰;而異花授粉則比較優(yōu)越。人類的繁衍也是如此。英國著名生物學家達爾文與其聰明美麗的表姐埃瑪結婚,共生子女10人,結果3人夭折,4人患精神病,3人終生不育。
我國婚姻法第六條明文規(guī)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這完全符合優(yōu)生學的原則。愛情與婚姻是自由的,但決不只是兩個人的事。盡管近親婚配者的后代并不一定都是遺傳病患者,但他們患各種隱性遺傳病的機會比非近親婚配者的后代要多得多,不應該存有僥幸心理,否則,將是一時歡樂,悔恨終生。
有近親關系的男女青年要避免結婚,最好的辦法是,從一開始就理智地熄滅愛情之火,以免釀出苦果。近代人類遺傳學者認為,如能完全禁止表(堂)兄妹結婚,可以使先天性聾啞發(fā)生率降低20%,少年型黑內障白癡15%、色素性干皮癥50%、白化病35%,人們又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