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老一輩教育家劉紹禹先生在二十世紀(jì)三十年代曾提出過教育兒童的十七條原則。這些原則直到今天仍很有意義。
1、 不要太關(guān)心兒童,隨時問他這樣那樣。
2、 不要太親近兒童,應(yīng)該讓他與年齡相近的兒童生活,然后才能學(xué)到與人相處之道。
3、 不要給兒童一切他想要的東西。
4、 不要賄硌兒童。
5、 不要欺騙兒童。
6、 不要無謂恫嚇兒童。
7、 不要在兒童面前當(dāng)眾批評或嘲笑他,免得養(yǎng)成他懷恨或害羞的心理。
8、 不要在兒童面前爭論懲罰。
9、 不要對兒童太嚴(yán)厲,免得他養(yǎng)成過度的畏懼心,或面善心非的性格。
10、 不要過于夸獎兒童。
11、 不要時常暗示兒童做不良的事情。
12、 不要勉強兒童做他不能勝任的事情。
13、 明察兒童的稟賦,不要勉強他做才力不相近的事,不要以自己的主見為兒童決定所學(xué)。
14、 讓兒童充分自由的活動,只要他的行動沒有越出常規(guī)。
15、 不要拿兒童來泄憤。
16、 兒童的活動偶爾越出常規(guī)時,宜代以良好的活動。
17、 宜幫助兒童去分析他的環(huán)境,幫助他解決困難,而不是完全代替他去解決困難。